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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垃圾分类立法听证会 厨余垃圾未单列

作者:欣方圳-环卫垃圾桶生产厂家发布于:2014-10-29 17:42:32

争议焦点

焦点1

厨余垃圾为何不纳入分类?

“办法”此次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:“可回收物、餐厨垃圾、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”。但考虑到将厨余垃圾归入其他垃圾中并可做焚烧处理,而目前厨余垃圾各类处理技术尚在探索中,“办法”并未将厨余垃圾单列为一类,只是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可从其他垃圾中细分出厨余垃圾,并将厨余垃圾纳入餐厨垃圾的收运、处理系统进行收运和处理。这成为当日听证会上最大的争议焦点。

反方:会降低资源利用率

市民代表邓先生从2011年底全职做垃圾分类,但他却表示看完“办法”有点失落。“前几年我们做垃圾分类一直都在跟居民讲要做干湿分离,即一定要把厨余垃圾分出来,否则会产生很多问题的。现在‘办法’里却说,目前厨余垃圾各项处理技术还处于探索中,不单列了,我不知道市民最后会怎么理解这个事情?这样规定的真正原因到底在哪里?为什么台湾、日本就能分出来处理?”

“国家对餐厨垃圾的概念很明确,即包括了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。深圳将厨余垃圾归到‘其他垃圾’里,是否合适?同时,厨余垃圾是湿垃圾的一种,将湿垃圾归到‘其他垃圾’,等于造成两种垃圾又混合了,干湿一混,后边再分类几乎无法实现,资源利用化率就会降低很多。而且焚烧时,热值低,耗能高,还会产生二恶英。此外,我们在前两年做试点时,已将厨余垃圾分类出来了,现在好像又推翻了,那原来投入或者做的还算不算数?”

公司做小区试点时,最难的就是厨余分离。但经过一年多分类,已经可以分得出来的,居民也配合,只是准确性有点差。“如果现在厨余不分了,不等于前期工作都泡汤了吗?分厨余是代表垃圾分类先进性,深圳应该给中国做样板,厨余还是应该分”。

正方:不单列是务实做法

尽管有相当一部分声音对“办法”不单列“厨余垃圾”持反对态度,但市政协委员李毅则认为,这一规定是无奈之举,但也是非常务实的做法。“2011年深圳市一个研究报告就显示,全市‘厨余垃圾’占生活垃圾总量近40%,本来是要把这个分出去,但是一年试点证实,现阶段做不到,成本会更高。所以我觉得这次立法提出‘这个阶段不分’,是务实的做法。否则说了半天,做不到,立法还不如不立”。

官方回应:处理能力尚不足

“大家有点误解。目前‘办法’里的这个分类并不是厨余不分,只是现在基础,大规模收厨余应该说条件还不是很成熟,所以只是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分。”市法制办首席听证员金闻秀回应。

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王芙蓉则表示,“厨余垃圾”不单列正是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后的一个思路,“如果要求市民前端分类,而后端又不能使得分出来的垃圾妥善处置的话,将让政府失信于民,也会再一次减少市民餐厨垃圾分类的热情,所以宁愿更谨慎一点,在处理设施配套好的情况下,再指导老百姓去做。”王芙蓉说,通过试点发现,现在厨余垃圾处理成本和设备投资成本是焚烧的几倍,经济成本高,同时现在还不具备设施。如果全市全部分厨余的话,需要新建6300多吨处理设施,而现在只有271.15吨处理能力。“这个处理能力只能处理分出来的试点小区的厨余等,谨慎地推是负责任一种态度”。

但王芙蓉同时表示,虽然“办法”不分厨余垃圾,却并不等于对市民家里产生的厨余垃圾投放没有要求。“接下来会指导居民在家里,把厨余垃圾里的水分滤掉它。而物业环节,则看他们的收运是否密闭化,到小区中转站是否把垃圾再进一步压压水。”

本文来源深圳欣方圳垃圾桶网:http://www.szljt.cn(转载请保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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